贞观七年(633),魏征代王珪为侍中。同年底,中牟县丞皇甫德参向太宗上书说:「修建洛阳宫,劳弊百姓;收取地租,数量太多;妇女喜梳高髻,宫中所化。」太宗接书大怒,对宰相们说:「德参想让国家不役一人,不收地租,富人无发,才符合他的心意。」想治皇甫德参诽谤之罪。魏征谏道:「自古上书不偏激,不能触动人主之心。所谓狂夫之言,圣人择善而从。请陛下想想这个道理。」最后还强调说:「陛下最近不爱听直言,虽勉强包涵,已不像从前那样豁达自然。」唐太宗觉得魏征说得入情入理,便转怒为喜,不但没有对皇甫德参治罪,还把他提升为监察御史。

  贞观十年(636),魏征奉命主持编写的《隋书》、《周书》、《梁书》、《陕书》、《齐书》(时称五代史)等,历时七年,至此完稿。其中《隋书》的序论、《梁书》、《陈书》和《齐书》的总论都是魏征所撰,时称良史。同年六月,魏征因患眼疾,请求解除侍中之职。唐太宗虽将其任为特进这一散职,但仍让其主管门下省事务,其俸禄、赏赐等一切待遇都与侍中完全相同。

  贞观十二年(638),魏征看到唐太宗逐渐怠惰,懒于政事,追求奢靡,便奏上著名的《十渐不克终疏》,列举了唐太宗执政初到当前为政态度的十个变化。他还向太宗上了「十思」,即「见可欲则思知足,将兴缮则思知止,处高危则思谦降,临满盈则思挹损,遇逸乐则思撙节,在宴安则思后患,防拥蔽则思延纳,疾谗邪则思正己,行爵赏则思因喜而僭,施刑罚则思因怒而滥」。

  贞观十六年(642),魏征染病卧床,唐太宗所遣探视的中使道路相望。魏征一生节俭,家无正寝,唐太宗立即下令把为自己修建小殿的材料,全部为魏征营构大屋。不久,魏征病逝家中。太宗亲临吊唁,痛哭失声,并说:「夫以铜为镜,可以正衣冠;以古为镜,可以知兴替;以人为镜,可以知得失。我常保此三镜,以防己过。今魏征殂逝,遂亡一镜矣。 (返回